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学院学工部、财务部、教务部、党委工作部、团委和各学院负责人,9~11人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因学院具体情况特将评审委员会与评审领导小组合并设立。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行四级管理负责制。
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工助理、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和教学助理,5~7人组成的“学院评审小组”,负责本院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组织和审核。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和若干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选拨和初审,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审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制定、完善评审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申请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先进的积极分子;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师守纪,关爱同学;
④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前5名;
⑤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优异者,有省级、市级奖励且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3、申请流程:
优异学生向班级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和优秀事迹材料→班级评审小组选拨初审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推荐名单→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几点说明:
①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②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③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④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⑤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以学院、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⑥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250字内;
⑦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20字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充足,能明确体现该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
⑧表格中“院系意见”栏,必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签名处必须为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并盖学院行政公章;
⑨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推荐,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助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⑩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先进的积极分子;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师守纪,关爱同学;
④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8名,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⑤符合申请条件④ 的学生中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专款专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3、申请流程:
优秀学生向班级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困难证明材料→班级评审小组选拨初审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学院评审小组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推荐→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推荐名单→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几点说明:
①表格中“学习情况”排名,指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班级、年级或专业排名均可,但两个排名范围应对应一致;
②“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
③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等情况,字数控制在50 -100字之间,达不到最低字数要求,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拒绝申请的提交;
④表格中“院系推荐意见”的填写,由辅导员填写并签名,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字数在50字左右,内容必须反映该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学习等方面情况;
⑤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面及标准。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2000元和3000元两个档次之间的名额在总金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适度微调,但不得同其它项目助学金进行调整。
2、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相应资助,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3、申请流程:
学生向班级提交申请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班级评议小组初审→确定人数和等级→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经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统一填写《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无异议后由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和检查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将在学院和学院范围内公示;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的适度范围内予以公示,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通过下发通知等形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工作日中;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及学院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551-65334295);
4、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或整个申请、评审期间所发现的问题,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相关学院予以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发放工作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于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奖励证书,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发放。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由学校财务处和相关银行直接转账到学生本人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