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义务兵学费补偿的通知
时间:2016-09-15 12:46 来源:未知 作者:学工部 点击次数:次
为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和标准审查
各高校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5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21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22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各项工作。各高校要认真审核学生资助资格和资助标准,建立受助学生明细表,并按照有关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妥善保存明细表及学生申请审批材料以备查。
二、资金发放
今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资金采取“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各有关高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补偿学费、代为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资助,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材料报送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材料仍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1.报送时间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11日
2.报送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书复印件:
(2)《2016年地方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报表》(见附件2);
(3)《2016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见附件4);
上述材料报送时一式两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审核通过后,留下并办理相关程序。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薛春香;
联系电话:0551-65334295窗口);
材料报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业西路1号万博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204。